阳台的外墙吗?
外墙属于共有部分,业主可以共同决定将其委托给物业进行管理或者拒绝委托物业进行管理的,但是应当自行管理。当然如果外墙发生渗漏致使其他业主遭受损失的,受损的业主可以请求破坏者赔偿,也可以请求建筑单位的连带赔偿责任;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不能证明外墙的质量合格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物业管理企业不能证明其已充分履行了维修义务的,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比如赔礼道歉等)。 但是需要指出的是建筑物的外墙是公共的,不是个人的,所以即使外墙是您的私有空间,但那是建筑物的一部分,您并没有单独的所有权.而且根据物权法第81条规定,“业主可以自行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因此只要没有侵犯他人的合法权利并且不造成重大安全隐患的情况下,您可以自由地利用自己的外立面装饰物品。 但如果是在自家阳台上放置物品,一般情况对建筑物的外墙面不会产生损害,除非是大型的物品,否则不会构成危险。因为《城市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2条有规定“2.0.1高层建筑:建筑高度大于24m的住宅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24m的非单层民用建筑”,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和《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中没有明确规定在自家的阳台上放置东西属于违反规定的情形。 不过现在大多数的小区都是高层住宅,为了防止高空坠物伤到人,所以在规划的时候都会将阳台与外墙隔开,形成一定的落差,那么在这种情况下,阳台上的物品就有可能会对建筑物的外墙面造成危害,毕竟有些物品掉下去是会砸到人的。同时,在自家阳台上摆放东西也会对楼下造成遮挡从而降低楼下的采光效果。
综上,如果您家小区允许放置物品的话就放心大胆地去放吧!如果楼主所在的城市不允许放置的话那就乖乖收起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