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拆阳台吗?
关于能不能拆的问题,我们先看看设计规范上是怎么写的 《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中规定: 第4.1.7条 阳台应设置栏杆,的高度不应低于1.10m;封闭阳台的阳台栏高度不应低于1.05m。 住宅建筑中两侧及底部设有阳台或凹廊的房间,其窗台高度不应低于0.90m。 第4.1.8条 住宅的每套住宅均应具有基本的自然通风和采光条件,且满足以下基本日照标准:(见表4.1.8) 注:1、各地区的具体规划指标可参照当地有关规定确定;当某地段的建筑受地形、地貌影响,不能采用上述日照标准的,应根据该地段的具体情况研究确定,并报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2、居住建筑的日照标准按冬至日连续日照时间不小于1小时的标准控制;
3、在制定居住区日照标准时,应同时兼顾小区道路两侧建筑物的间距与居住建筑的日照标准之间的关系。 在新版的《住宅建筑设计与施工规范》JGJ368-2015的第4章“建筑环境”中也同样有此规定: 可见,现行国家标准对阳台的拆除没有禁止性规定,也就是说是可以进行改造的! 但我们在实际的项目案例操作过程中发现,因为涉及到阳台外挑宽度的问题,各地的管理力度是不同的,所以建议楼主最好咨询当地的城管部门再决定是否要拆。 下面我们主要来看看哪些情况是允许阳台进行加建的。
1、原设计无阳台而后期增设 由于原始图纸中没有标注的平面形式较多,而开发商又不可能完全按照1:1的比例去建造房子,因此一些开发商在建筑规划设计阶段会偷工减料,以节约建设成本。那么业主收房后如果发现自己家的阳台被偷工减料了怎么办?当然是可以找物业进行索赔的~ 如果确实是没有阳台,但业主想要增加一个,那就要看所在的小区是否规定了外墙不能开洞,如果没有明文规定的话则可以考虑跟其他业主一样敲掉承重墙后重新进行装修,如果是封闭式的外墙的话则可以直接加建,但是需要考虑阳台外挑宽度的问题哦。
2、原有阳台改为露台 现在有些楼盘为了把房屋的空间利用得更加完美,会在原来的阳台上再加建一层玻璃房作为储物间使用。这种改建方法一般不需要改变外立面,所以不会太惹人注目啦。 但是这种做法通常是不被认可的,除非你是买的是带露台的房子那就另当别论咯~
3、顶层复式带天台 现在的很多高层住宅都有配备阁楼或者天台的,像这样的顶楼复式户型在进行二次改造的时候就比较自由了,只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怎么改都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