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台属于公共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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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明确一点,开发商在设计小区的时候已经将公共空间、公用部分规划好了的 一般有3种情况:

1.封闭式阳台 这种是开发商统一封闭起来的,属于业主的专有部分,可以随意改造或拆除;2022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住宅设计规范》中就有规定:4.10.2封闭阳台应靠外墙设置并按其垂直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且不应包括在建筑间距、交通道路、市政管网管线和绿化等公共建筑的控制指标以内(GB50016-2014) 第7.0.17条); 也就是说阳台只要靠外墙封闭起来,不管要不要栏杆都可以计建筑面积(当然,阳台要算面积的话就是全价了哦~~ ) 注意!!!不是所有的封阳台都是合法的!

2.非封闭式阳台 这种是非封闭阳台,也就是大家常说的“露台”。露台一般是赠送给业主使用的,但要注意的是露台上能不能放东西。根据最新颁布的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条文,露台作为公共区域,未经同意不得私自进行搭建。 所以大家以后在购买此类产品时,一定要问清楚卖家有没有相关部门的搭建证明。 如果您家的房子是在2022年以前的,那么恭喜您!您的平台算是私有的 毕竟老法规里面没有明确规定露台不能做,所以如果您家露台没装修过,那您可以放心大胆地装修啦~不过还是要提醒大家,最好找专业的律师咨询一下,不要到时候违法了还不知道。

3.凸阳台 所谓的凸阳台指的是从楼层主墙上延伸出来的一块地方,这块地方一般只有框架结构,是没有承重能力的。这类房间一般是开发商送出来的空间,因此也是属于业主专有的。但是为了安全起见,还是不建议大家在上面放置太重要的物品,以免发生危险。

优质答主

从法律上讲,没有明确的界定(即没有具体规范)! 就你所说的情况而言,可能有些法院会支持你的观点;但也有一些法院认为,该房是开发商所有的一间房子(一个独立的住宅空间单元,不是开放性区域),所以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所以,这种问题还是要看个案而定,不能一概而论的!

关于本案判决结果的问题,我也曾经问过其他网友,有的说胜诉了,因为他是这样认为的——“房屋所有权是归个人所有的,而‘私’与‘公’之分,其实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和界限,只要不侵犯他人的权利就是个人的私有财产”;也有人说败诉了,理由是“《物权法》第70条规定的建筑区划内的车位、车库,应当认定为建筑物专有部分,属于业主共有”等等……这些说法都有一定的道理,不过我并不赞同他们其中任何一方的观点,我的看法是:在案的证据能够形成完整的证据链的情况下,就应该支持原告的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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