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阳台封闭违法吗?
不违法,但是可能涉及到违规装修的问题。 首先明确一点,建筑物的外墙面属于建筑物的共有部分(除专有部分和共有部分之外的部分为不可分部分,归全体业主所有),由全体业主共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所以,未经全体业主同意是不能改变外墙面的用途的。 但问题在于,是否构成“擅自改变房屋承重结构”的判断标准并不取决于物业或是其他主体是否有意见,毕竟他们不是权威鉴定机构,而取决于是否改变了原始的结构设计,也就是说只要没有经过设计变更,无论有没有物业等第三方反对,都不能改变原建筑设计。
但现实中,往往存在这样或那样的违约的情况。比如业主在收房时,发现阳台并非敞开的,而是封闭的;亦或是小区建设时,原本设计的是敞开式阳台,但因为物业或者其他原因,最后改成封闭式的。 这种情况下,由于违反了当初的建筑规划设计图纸,违反了合同的约定,导致开发商或建设单位可以要求业主恢复原状或者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因为虽然外立面属于共有部分,但这个共有部分的所有权还是属于开发商的。
如果已经建成并交付使用,那么改造的话需要征得相邻业主的同意,因为改造后,相邻业主的利益受到了影响。 如果只是设计图上标注成封闭状态,实际施工过程中以敞开状态出现的,且不存在质量问题,不影响外立面美观等的,则无需承担责任。 当然,这种过错责任一般难以得到赔偿,更多的是起到警示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