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台墙能拆吗?
先上结论,非承重外墙可以拆改,但需做好防水措施; 然后来说说原因吧,毕竟有原因的结论才靠谱嘛!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2003年版)第4.1.5条规定: “阳台、外廊、地下室、地下室、楼梯间、外窗及阳台、上人屋面等向外开启的建筑部件,应当设置防砸装置,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住宅建筑规范》 GB50368-2005规定: 第2.0.7条 阳台应设阳台门,且应能牢固关闭。 《住宅建筑设计规范》 JGJ37-87规定: 第2节阳台 2.6.4条 悬挑阳台的护栏净高不应低于1.05m。中高度不应低于1.10m;
对于六层以下的房屋,可酌情降低,但不得低于1.0m。 阳台栏板或栏杆净高应不低于0.90m。 《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 JGJ3-2010第6.1.11款规定: 阳台、外飘窗等外侧的围护构件,其抗冲击性能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级耐火等级的高层住宅建筑的阳台、外飘窗等外侧的围护墙体,当采用轻质隔墙时,应按其耐火极限确定耐火防护措施。 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不作防火保护措施: (1)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h的不燃性墙体进行维护;或者 (2)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的不燃性门窗,并设有独立的泄爆阀。 另外,根据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在卧室、起居室(厅)内禁止布置隔断式衣柜和榻榻米。因为这种隔断式的柜子一般都在中间打个洞作为床柜之用,这样就会影响室内的通风采光效果,并且一旦发生火灾还会造成隔断处出现“井”字形的通道,给逃生带来困难。因此这种做法是不被允许的! 在上海地区,虽然明文规定了不能将阳台改建为卫生间,但实际上也是没有多大效果的。因为上海市住宅设计标准DB31/501—1999中有相关规定:住宅卫生间应布置在居室内外。当确有困难时,宜布置在居室套内;卫生间不得设在厨房、餐厅、起居室(厅)、卧室内,不得与居住房间门相侧对。 综上所述呢,其实只要做到以下几点就可以了哦~ 一、非承重的外墙可以拆除 二、拆除后必须重新做防水 三、如果阳台是封闭式的,那么就可以直接拆除了 四、如果是开放式阳台,需要先增加一道防护窗 五、拆除时要注意不要破坏原建筑的外观 六、注意施工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