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台渗水归物业管吗?
一、关于阳台是否属于公共部位 首先判断一下,你家这个“阳台”是否是建筑商交付时的原始阳台。即开发商在建设时候有没有将窗户安装进该房屋,如果没有那大概率就不是公共部位了。 如果确定是开发商交付时没有封闭的阳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之规定,建筑物的基础、承重结构、外墙、外墙装饰物、栏杆、楼梯间、走廊通道等应当认定为物权法第六章所称的共有部分。所以封闭的阳台应属全体业主所有,而非某一户或几户的所有权人;未封闭的阳台则可能因为设计、规划等原因成为部分业主的专有区域,其所有权归属于这部分业主。
二、如果阳台属于业主个人使用 如何处理? 根据上面的分析可以知道,如果是开放的阳台,且不属于全体业主所有,那么就是个人的专属区域。这种情况下,一般是由实际的使用人来承担维护责任,比如由于雨水浸泡导致墙体发霉、脱落等等,这种情况就属于自然损耗,应该由阳台的实际使用人负责维修或者赔偿即可。
三、如何确认是哪个原因导致的 这里需要引入一个概念叫做“举证责任倒置”,也就是当一方主张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而对方又予以否认的时候,此时提出主张的一方就需要对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加以证明(当然,也有例外情况)。 在本案中,你作为业主方想要主张自家阳台漏水是因为防水没做好,就应该拿出相应的证据证明自家阳台漏水与防水无关,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败诉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