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台半面积怎么计算?
一、一般规定 建筑面积计算应遵循下列规则:
1. 层高(2.20m)及其以上的阳台,按其外围水平投影计算建筑面积;层高不足2.20m的阳台,如完全封闭,则按其外围水平投影计算总建筑面积的四分之一,如为开放式阳台,则不计算建筑面积。
2. 带有柱子的阳台,无论其高度如何,均应按其柱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3. 无柱的阳台,如为封闭式,无论其高度如何,均应全部计入建筑面积;如为开敞式,则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三分之一计取。 4. 突出屋面的楼梯间、水箱间等,均不计入建筑面积内。
二、特殊规定
1.建筑物内的设备管道层应计算建筑面积。
建筑物的夹层、框架结构房屋的构造柱均应计算建筑面积。
2. 对具有永久性划界标志的地下通道及与房屋相连的过道,不管是否利用,均应计入建筑面积。 但对仅供职工上下班使用的简易过道,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不计入建筑面积: (1) 位于楼层或房间内部且利用房产部门提供的公共排气道或其他通风设施进行排风的;(2) 位于楼层或房间内部且利用厨房的排烟道或其它通风设施进行排烟的; (3) 位于室外且采用可开启的窗子进行自然通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