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板舞国家承认吗?
说到地板舞,就不得不提到BBOYING,这也是我热爱并从事的职业——街舞教师和舞者。 关于这个职业有没有认可的问题,我想应该分两个方面来看待:
1. 作为个体,你希望自己的身份得到社会的认可;
2. 从行业角度来看,一个行业的兴起或衰退取决于它的市场需求,而非社会认可度(虽然很多时候我们会因社会歧视而丧失一部分客户群体)。 目前中国街舞的发展处于什么阶段呢?我想应该是“一个蛋糕还没做好,大家都想咬一口”的阶段。国家体育总局在2007年设立了街舞专项小组,各地体育部门也在积极探索这项运动。国家体育总局体操运动管理中心副主任郭振义表示,目前全国有30多个城市开展街舞运动,参加的人次每年在100万以上。 但是,很多人没有看到的是,在这100多万人中,能够真正跳出好看舞蹈,能拿到证书,走上专业道路的人不超过5万。也就是说,95%的人是纯粹把街舞当成一种潮流时尚来跟随的。从这一点上来说,任何一位认真、专业的舞者都会希望能得到社会的认可,也希望自己的劳动成果能得到尊重。 但是,如果从商业的角度来看,现在的街舞培训机构遍地开花,它们之所以存在,是因为市场有需求,而不是因为国家支持。从商业角度来说,街舞培训是一种商业行为,就像卖衣服、卖包包或其他商品一样,并不是一种违背公序良俗的行业。
那么,从商业角度来讲,什么是公平交易呢?就是你付出金钱,别人提供相应的服务产品。所以从这点上说,大家花几千块钱来学习新的技能和知识,然后用自己的汗水和努力去换取收入,这并没有什么可质疑的。 也许你会问,那些没有付钱的人,如一些小孩或是没有任何经济来源的人,他们跳得非常好,这种不平等的现象该如何解决呢?
我的回答是,世界本来就不存在绝对的公平,如果因为一个人没有钱就剥夺他获得信息或者知识的权利,这不是公平,而是歧视。